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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自修学院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
发布时间:2011-07-06

关于自修学院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

 

自修学院是由离退休老同志创办进行“老有所为” 的工作基地,因此所招聘成员均以退休人员为主,为了规范被招聘人员的行为,实行工作人员进入登记、考察、择优录取制度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凡我校退休教职工都有权来自修学院进行工作,但必须是: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具有干部基本的思想政治素质,有团队合作精神,身体健康,无重大疾病,能坚持日常工作的开展,能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定。

二、本人在退休前,行政管理人员须曾担任正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工作,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及组织管理能力。

三、在年龄上,男同志要求六十五岁以内,女同志要求六十岁以内。

四、能基本掌握计算机操作,并能设计基本表格的能力。

五、被招聘人员需认真填写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修学院招聘人员登记表”,以备考察和使用。

六、所需人员应根据当时职位的空缺和需求情况择优录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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